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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学校关于启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7-05 点击:

根据实验室管理处相关通知要求,我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(以下简称“暂存柜”)即日起正式投入使用。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,规范回收处置程序,保护环境安全,保证暂存柜的正常运转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暂存柜开放时间

暂存柜开放时间暂定于每周五下午15:30-16:30(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),其余时间不开放。

二、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和收集要求

1.液态废物

液态废物包括:一般有机废液、含杂原子有机废液、酸性废液、碱性废液、含重金属废液等。详细分类见附件1

(1)废液桶材质及废弃物标签填写要求。废液需分类存放在学校发放的统一规格硬质塑料桶内。桶外粘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标签,标签信息必须包含所属单位、实验室、联系人及电话、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,要求用中文全称,不可简写或缩写。

(2)废液收集要求。使用前应检查废液桶是否破损、渗漏;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桶外标签,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内已有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(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、剧烈放热等);废液不可装入过满,至少保留20%的剩余空间;废液桶外不能有试剂残留;废液收集时,使用紧盖器将桶盖旋紧,确保严丝合缝。

2.固态废物

固态废物分为废弃化学试剂、废包装容器(空试剂瓶)、沾染物及其他固态废物。

(1)废弃化学试剂

废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,保留原标签,原标签受损的应粘贴新标签,新标签文字清晰,标签标识与容器内化学试剂一致。废试剂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的纸箱或塑料箱内。箱外粘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标签以及箱内化学试剂清单。

(2)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

试剂空瓶、废弃包装物、废弃玻璃仪器、移液器枪头、手套和容器等沾染物,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内,纸箱外粘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标签,并按标签要求填写相关内容。

(3)其他废弃物

剧毒废弃物、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暂不入暂存柜,应根据相关制度另行处置。

三、废弃物入柜流程

1、液态废物、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

(1)申请人必须在周四下班前进入“化学品管理”平台内登记实验室危险废物信息,并打印“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品废弃物申报清单”。在指定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入柜时间内,将实验室危险废物运至暂存柜,并将申报清单交给本单位安全员接受查验。具体操作见附件2。

(2)在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入柜期间,安全员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清单,核对类型、数量并检查容器、危险废物标签等是否符合入柜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柜存放。

(3)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危险废物称重、入柜,申请人签字确认。

2、废弃化学试剂

申请人在“化学品管理”平台内登记废试剂信息,安全员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按照要求分类包装,粘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标签,与试剂清单一起交至本单位,由安全员初验合格后,申请人确认签字,待暂存柜管理员检查合格后,统一称重、入柜。

四、出现下列申请情况将不予回收处置

1.未在规定的本单位入柜时间段的处置申请;

2.无本单位安全员在场监督的处置申请;

3.未按要求分类或未按要求包装,成分超出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处理能力的处置申请;

4.包装物(桶、箱)破损或密封不严、盛装过满,可能导致渗漏或增加工人搬运风险的处置申请;

5.包装物外壁没有粘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标签或者未按要求贴标签、标签字迹模糊、标签信息不全的处置申请。

附件1实验室危险废物日常分类参考

附件2废弃物处理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