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我院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豫人社函〔2025〕139号)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,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,制定评选工作程序。经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,拟推荐陈寒玉参加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。
现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院评审委员会。
电话:67756982
附件:陈寒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
环境工程学院
2025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