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3-05-31 点击:次
根据《环工院发【2023】007号-环境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学院组织评分委员会、教学办和学工办,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了审核评选,结果如下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月31-6月1日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教学办(6775603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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