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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日期:2026-04-04 点击:

环境工程学院

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

一、调剂基本条件

(一)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满足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规定,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(二)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,或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相近。

(三)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、学历的真实准确。未通过调剂系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的不接收调剂;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二、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数

专业代码及名称

类别

招生计划(人)

083000

环境科学与工程

学术学位硕士

4

085700

资源与环境

专业学位硕士

16


三、调剂程序

(一)调剂志愿填报: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(https://yz.chsi.com.cn/yztj/)进行调剂志愿填报。

(二)调剂申请受理:调剂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:00,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,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。

(三)复试遴选:对申请调剂我院的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、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,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。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,结合其初试成绩、学习背景、招生专业培养目标等因素综合衡量,择优遴选。调剂复试遴选规则如下:

1.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00):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、食品科学与工程(0832)、市政工程(081403)、自然地理学(070501)、海洋科学(0707),或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,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;若上述调剂生源不足时,从调剂系统设置的其他专业考生中,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。

2.资源与环境(085700):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资源与环境(0857)、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、材料与化工(0856)、食品科学与工程(0832)、市政工程(081403)、生物工程(0836)自然地理学(070501)、土木水利(0859)、能源动力(0858)、自然地理学(070501)、海洋科学(0707)等,或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,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;若上述调剂生源不足时,从调剂系统设置的其他专业(包括电子信息(0854)、信息与通信工程(0810)、智能科学与技术(1405)等专业)考生中,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。

(四)复试通知发布:我院通过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“确认”同意参加复试,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,我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。复试通知发出后,如有考生放弃复试,则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备选库的合格生源中依次递补。

(五)重要提醒: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,务必保持电话畅通,提前做好行程安排。

四、复试安排

(一)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

(二)复试资格审查

1. 时间:4月8日下午17:00-20:00

2. 地点: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38室

(三)复试(笔试和面试)

1. 笔试安排

(1)时间:4月9日上午9:00-10:00

(2)地点: 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37室

(3)内容:环境工程综合知识(参考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)。

2.面试安排

(1)时间:4月9日10:20-18:00

(2)地点: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: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26;资源与环境专硕: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37。

(3)内容:包括英文自我介绍、英语翻译及专业知识问答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。

(4)其他说明:面试期间考生可在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38室等候和休息

3.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

(1)时间:4月9日19:30-21:00

(2)地点: 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9号楼9226室

(3)内容:

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加试科目:参考书见学校招生目录。

资源与环境专业加试科目:参考书见学校招生目录。

(四)复试成绩计算

1. 复试成绩(按百分制计)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,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(面试成绩包含英语自我介绍占20分、英语翻译占30分、专业知识问答占50分)均按百分制计分,每项均按50%权重计算复试成绩,复试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2个等级,不计入复试成绩。

2. 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任一项成绩,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。

3.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4.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5.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计分,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必须合格(大于等于60分),否则不予录取。

(五)总成绩

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,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%,复试成绩权重为30%。

计算公式为:

总成绩=(考生初试成绩之和/初试科目满分总计)×100×初试成绩权重(70%) + 复试成绩×复试成绩权重(30%)

五、咨询及申诉渠道

考生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,向环境工程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。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,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。

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:0371-67756613,E-mail: hjgcyjs@haut.edu.cn。

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:0371-67756268,E-mail: yzb@haut.edu.cn。

招生监督(学校纪委)电话:0371-67756128,E-mail: jwb@haut.edu.cn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调剂考生复试审查材料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、其他注意事项等与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相同,见《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》。

网址:https://hjgc.haut.edu.cn/info/1152/15170.htm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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